为提升乡村兽医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保障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加强乡村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
一是强化备案管理,确保信息准确。按照乡村兽医登记注册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从事乡村兽医活动的人员,严格审核学历、职业技能鉴定等资料,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兽医专业相关知识和技术能力。对合乎条件的,及时予以登记,并纳入乡村兽医信息库统一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及时来更新乡村兽医信息,确保管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强化技能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围绕动物疫病防控、兽药安全使用规范、畜禽常见病诊疗、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生物安全防护等内容,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实操、专家指导、线上学习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乡村兽医专业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执业行为。要求乡村兽医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和技术规范,加大对乡村兽医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诊疗行为、兽药使用等情况做监督,建立健全诊疗记录、用药记录等,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旺苍县农业农村局杨松)